危險貨物出口托運辦理流程
作者/整理:錦輝國際 來源:錦輝國際 2016-03-15
一、 危險貨物申報準備單證
1、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危險品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結果單和性能檢驗結果單;
2、 危險貨物的安全適運申報單;
3、 危險貨物包裝技術流程說明書;
4、 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單
5、 船舶方提供的單據
a、 危險貨物所在船位置擺放圖(船舶代理可以自己準備)
b、 船舶機械通風
c、 危險貨物適裝證明書
d、 船舶測溫探頭
二、 提供出口托單(提前一個星期)
1、 標注危險物品的中英文名稱;
2、 包裝箱的從裝尺寸;
3、 標明危險物品的危險等級(CLASS NO.);
4、 聯合國危險品編碼(UN NO.);
5、 以及危險品的一些特殊要求。
三、 提供危險貨物的申報資料(提前4天)
1、 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與危包證顯示數據應該大于等于報關數據
2、 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的結果單與不同的品名應該是一一對應的。
3、 危險貨物說明書的中英文對照
4、 出口報關單包括:核銷單、發票、裝箱單、報關委托單、出口報關單。
四、 準備貨物裝柜(確認提單)
危險貨物運輸操作一定要提前就確認好,并且不是所有倉庫都能接,要經過船東的確認,中轉港的確認,危險品的級別越高,運輸費用就越貴。物品裝貨的時候還要有海事局、公安局、消防局和裝卸公司等在裝卸現場監事裝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