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協(IATA) 頒布更嚴格的針對鋰電池類別 UN3480/PI965 散包/集裝形式的包裝和運輸規則,自2016年4月1日起實施。
眾多使用鋰電池的電子類產品均會受到新規影響,不論是否是可充電的鋰離子電池或一次性的金屬鋰電池。新規的適用情形包括::
鋰電池作為獨立的貨品包裝并運輸. 鋰電池必須以單獨物品(散裝/集裝)的形式進行包裝和運輸。例如:散裝電池/充電寶。
鋰電池單獨包裝但是與設備放在同一個包裝盒中進行運輸。譬如:使用可充電鋰電池的手機。
鋰電池包含或安裝在設備中,同時在同一個包裝盒中進行運輸。譬如:安裝了集成鋰電池的平板電腦,其電池不可由 用戶拆除或替換。
由于航空業日趨緊張的安保壓力,IATA對于鋰電池運輸的管制進一步加強。航空公司相應的也會更嚴格的執行這些管制措施。
請注意對此類空運貨物的安全運輸以及遵照IATA管制規定是發件人的法律義務。考慮到這一點,IATA制作了一份指南幫助發件人了解并遵循這些管制規定。
不論是個人、公司或者任何團體,只要在錦輝快遞運單上寫明為發件人,此發件人就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確保100%的遵照IATA的新規,即使包含鋰電池的商品并不實際屬于發件人或由發件人制造。
為避免出現不良后果,當您想要發送包含鋰電池的任何快件時請告知錦輝快遞。我們的專家團隊將很高興指導您如何執行最新的IATA危險品管制規定。
按照IATA(國際航協)和ICAO(國際民航組織)自2015年1月開始對于全面禁止使用民用客機運輸散裝鋰金屬電池的決定,錦輝 Express快遞網絡將不再接收散裝鋰金屬電池。此規定僅針對散裝鋰金屬電池本身-即純鋰金屬電池Lithium Metal, Section II, PI968。鋰金屬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PI969)或鋰金屬電池已安裝在設備里面(PI970)這兩種情況任然可以正常運輸。鋰離子電池也依然可以正常運輸。
針對PI-9767和PI-970,要求每票快件最多2個包裝件(每個包裝件最多4個鋰電池芯或2個鋰電池,并全部安裝在設備上)。
如果一票快件超過2個包裝件,需要張貼鋰電池標簽(以及其他相關要求)。
新規給與12個月的過渡期,因此,每票快件最多2個包裝件的要求,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但建議發件人盡早實施該要求。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和國際航協(ICAO/IATA)自2016年4月1日起生效的變更要求,PI-965禁止客機承運。因此,我們對于特定目的地提供有限服務。PI-965 Section II部分要求賬號的單獨審批。其他相關信息請聯系本地錦輝代表咨詢。鋰離子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PI-966)或安裝在設備上(PI-967)依然接受承運。
重要提示!
被確認或懷疑為存在缺陷或破損的鋰電池會對人員和財產帶來高度風險,因此不論在何種情況下,航空業均禁止此類貨品的運輸。
如果在筆記本電腦、手機或其他設備中發現存在缺陷或破損的鋰電池,在錦輝收取貨物之前必須卸除問題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