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已久的iPhone 8和iPhone X終于發布了,上市初期國內貨源緊張,所以果粉們有托國外朋友郵寄回來的,有出國旅游順便帶回的,有找“代購”的,真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但無論通過什么方式,最終都要經過
海關才能進境。近期很多果粉通過12360熱線、微信、門戶網站咨詢有關iPhone進境的問題,今天小編整理了幾個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給大家一一說明。
攜帶iPhone進境要繳稅
攜帶
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手機屬于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范圍,所以進境時是需要向海關申報并全額繳稅的。
“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等。
“合理數量”指海關根據旅客的情況、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
溫馨提醒:個人攜帶1臺以上的,更要主動向海關申報,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郵寄iPhone進境只能寄一部
郵寄
海關總署2010年43號公告規定,個人寄自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總價值不能超過800元人民幣,寄自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總價值不能超過1000元人民幣。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因此,個人郵寄單部自用的iPhone8,雖然價值超過1000(800)元,但按照單件不可分割原則,經海關審核,是可以繳稅進境的。如果同時郵寄兩部及以上的,那就只能按照貨物進行
報關或者辦理退運手續。
怎樣計算繳稅金額?
行郵稅=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
根據海關總署2016年第25號公告,iPhone手機應歸入“電話機等信息技術產品,包括固定電話機、手持移動電話機、可視電話機、尋呼機等”,稅率15%。
價格方面,海關總署2016年25號公告里并沒有就蘋果系列產品的完稅價格作出列明。對于《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來源地最近時間的主要市場零售價格確定其完稅價格。建議提供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以便海關作為估價參考。